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訊息公告

「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辦法」業經教育部113年2月16日以臺教學(三)字第1132800496A號令訂定發布,暨「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」自113年3月8日停止適用

2024/03/08

一、依據教育部113年2月16日臺教學(三)字第1132800496D號函暨113年3月8日臺教學(三)字第1132800855號函辦理。
二、查「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辦法」業經教育部於113年2月16日以臺教學(三)字第1132800496A號令訂定發布,自113年3月8日施行。
三、復查「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」所定事項業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7條授權,新訂「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辦法」,爰參考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1條第4款規定停止適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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